阳光俱乐部活动章程
--------------阳光俱乐部活动章程-------------
任务:
第一条:致力于推进校园文化建设。
第二条:积极配合学校组织、配合好有关心理的活动、咨询。
第三条:组织开展好每次会员的活动,使之满足教师、同学不断丰富、变化的校园文化生活。
第四条:坚持不懈地发展阳光俱乐部的会员,壮大协会的队伍,让更多的同学参与我们的活动、加入我们的队伍。
会员:
一、会员条件:
(一)本校教师、在校学生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
(二)对心理学、心理健康教育感兴趣者
(三)有责任心,对协会尽心尽力,遵守规章制度,服从组织领导
(四)具有一颗热忱帮助他人的心,有一定特长者更佳
二、会员权利:
(一)每个会员都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会员有权利向协会推荐新的成员
(三)会员有对心理协会的监督权
(四)会员有对心理协会提意见、建议的权利
(五)会员有权利享有心理协会的资源
三、会员的义务:
(一)会员必须遵守社会、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
(二)会员必须积极参加心理协会的每次活动,如有事,必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无故缺席
(三)协会有权利对之进行处罚或开除
(四)会员必须积极做好本职工作,不做有损协会形象的事,积极向外做有关宣传,提高本协会的知名度
(五)提高本经常做自我剖析,保持自身的心理健康,完善自我品格
(六)会员必须遵守心理协会的一切章程
(七)会员在提出书面申请后才可以退会
俱乐部活动内容
1、原则上每学期协会举办三到五次讲座,视实际情况而定。
2、积极开展促进同学心理健康和人格完善的各项活动。
3、深入的调查,尤其针对中学生的心理状况和人格品质修养。
俱乐部工作考核与奖罚
1、本俱乐部配合心理咨询室的工作,积极开展促进教师、同学心理健康和人格完善的各项活动。
2、各理事的职责是参与俱乐部的常规工作,调动各方面力量开展工作,加强协会成员之间的联系。
3、本俱乐部实行例会制度,进行考察。从完成俱乐部任务的情况、有创造性开展工作、同其他的成员协同工作的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
4、本俱乐部每学期评出优秀协会成员若干名,并将特别优秀者推荐参加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5、协会成员须遵守请假制度,无故缺席三次的作自退会处理。
6、如有违反社团规章制度,作开除出会处理。如违反各项国家法律,学校规定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的一律开除出会。如有诋毁俱乐部名誉,有损协会形象者,作开除处理。
协会经费来源和管理
(一)来源:一是学校专项拨款;二是会员缴纳入会费;三是协会其他合法收入。
(二)管理:经费收支须有凭据及经手人签名。
(三)承诺:协会将本着“勤俭节约、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开展活动,坚持为会员服务。
阳光俱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