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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外国语学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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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宿舍是为学生提供的休息场所,必须要有良好的秩序。为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创建整洁、文明、安全的生活、休息环境,培养符合素质教育目标要求的合格人才,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1、同学之间应互相关心、体贴,团结友爱,互帮互助。

2、遵守作息时间,每天按时起床,按时清扫卫生,按时上课和晚自习并带齐学习用具,无特殊情况不得回宿舍,若确因身体原因,需回宿舍休息的,须出示由校医和班主任(或值班教师)签名的病假条,方可进入宿舍;按时上晚自习,按时熄灯就寝。熄灯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得进行洗漱、看书、说笑、吃喝、听录音机等一切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熄灯后不得使用手电,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装和使用台灯。

3、住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寝,不得自行更换,住宿生不得串楼层、串宿舍,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带校内外非住宿生进宿舍楼或留宿,不要在宿舍存放非住宿生的东西。未经允许学生宿舍不得留宿家长和其他任何人,学生午休和晚休时,严禁家长进入学生宿舍。

4、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须亲自找班主任(或值班教师)和生活指导教师或生活部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校。周末不能回家者,应办好留宿申请手续,经生活部批准后,方可留宿(非外地学生,原则上周末不留宿),星期日因故未能返校者,需家长亲自与班主任或生活指导教师联系。

5、住宿生要自觉遵守公共秩序,讲究文明礼貌,注意社会公德,不讲粗话、脏话。严格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不吸烟、不喝酒,不谈恋爱,不传播淫秽思想,不打架,不骂人,不偷盗。住宿生要明辨是非,发现违纪行为应及时劝阻,并向教师反映。

6、未经允许不拆看他人的信件,不随便使用和翻动他人物品,不随便拿他人的物品,借钱、借物要归还。

7、住宿生要有较强的人身安全意识,平日注意人身安全和用电、用火的安全,不得将电脑、手机、游戏机、电热棒、电炉、电蚊香器、台灯等带到学校使用,不得随便拆改电路、乱拉电线、乱安插座。寝室内不准带火源,不玩火,不点蜡烛,不燃烧废弃物。

8、严禁在宿舍、浴室追逐打闹。打开水时要小心,严禁拥挤,严防烫伤。

9、要妥善保管个人财物。少量现金要随身携带,大量现金托老师保管。不准将贵重物品及现金放入宿舍。不准带手机、MP3等电子产品到宿舍。

10、爱护公共设施,爱护公物,自觉节约水电。

11、自觉维护房间、厕所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严禁在宿舍门前或向窗外倾倒垃圾、污水。保证室内清洁卫生,室内物品放置整齐,严禁墙壁门窗乱画乱贴、钉钉子,保持门窗墙壁干净无污迹。

12、宿舍内如发生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应保持冷静,服从统一指挥,自觉维护秩序,确保人身安全,不得哄闹滋事。

13、上下床铺时要小心,严禁在床铺之间跳跃,严禁从上铺直接跳下。

14、寝室长负责安排督促卫生值日人员,监督本宿舍内学生对本条例的遵守。发生问题必须及时向生活指导老师实事求是地报告。

15、尊重生活指导老师,自觉服从生活指导老师管理。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章,积极参与创建良好的宿舍生活环境。

16、班主任参与学生宿舍管理,宿舍各项评分纳入“文明班级”和“优秀班集体”量化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