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外国语学校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的用电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学校用电管理制度。
一、学校积极开展用电管理教育工作。使全校教职员工和全体学生懂得如何安全用电。
二、加强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学校应严格遵守行业规定,加强校园用电和线路规范化建设,学校的配电间应单独配置,地面有绝缘毯,电器设备工作性能正常,动力与民用线路分开,无超负荷或缺相工作。
三、加强对用电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在学校安全管理中因工作不力造成后果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用电线路和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不得私自设置临时用电线路和设备。
五、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施安装标准,发热的部位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体上。
六、学生宿舍楼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水器和电热毯等电热设备;严禁使用手机、MP3、MP4、充电台灯、学习机等各种充电器,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予以通报批评。严禁乱动电源插座、乱拉乱接电源;无人时空调、电扇等必须关闭。
七、教室里所有电源插座不允许学生私人使用,电脑、电视和投影仪等设备的插头在放学时特别是放假时必须拔掉,否则如造成后果,则由班主任和班级共同承担损失。多媒体教室、理化生实验室、音乐教室等各种公用教室,在教师上完课后必须将所有用电电器断电,否则如造成后果,则由上课教师负责并承担学校损失。广播室在放假时必须关闭电源,否则如造成后果,则由广播室管理员负责并承担学校损失。
八、教师宿舍不得使用电磁炉、热得快、电热毯等电器,不得在宿舍无人时使用各种充电器,离开宿舍时必须停止运行一切电器,否则如造成后果,责任完全自负,并承担学校损失。
九、教师办公室电扇、空调等各种电器在无人时必须关闭电源,不得在无人时使用各种充电器。如造成后果,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