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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外国语学校生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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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活老师的管理:

1、督促学生执行《学生宿舍管理条例》和《学生宿舍卫生要求》;

2、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熟悉学生在校及其家庭情况,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帮助学生解决困难,细心做好思想工作;

3、每天做到上午、下午、晚上三次检查宿舍卫生、内务状况及楼道、水房、厕所等公共设施安全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超出职责范围的,务必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

4、督促学生严格执行作息时间,要求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出入宿舍楼,按作息时间开放、关闭宿舍门和宿舍楼门;

5、做好宿舍楼内安全工作,每天午休前和熄灯后,清点宿舍人数,发现缺寝者要立即查明去向,并向学校领导汇报情况,做好记录;

6、做好宿舍楼内卫生工作,指导、督促学生按规定整理内务,保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保持宿舍内外清洁卫生,负责学生寝室的内务、卫生检查评比;

7、根据天气情况使用空调,当宿舍无人时要保证所有电器处于关闭状态;做好宿舍楼内公物损坏情况调查和记录;

8、适时为学生宿舍开启和关闭门窗,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无蚊虫;

9、学生就餐时要维持就餐秩序,防止学生乱倒饭菜,教育学生爱惜粮食,学生洗澡时要督促学生注意安全,不追逐打闹,防止烫伤,教育学生节约用水,随手关好龙头;

10、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及指导学生会生活部开展日常自查自检等自我管理工作;

11、生活老师昼夜值班,不得擅离职守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2、热情接待学生家长来访,尊重学生家长,耐心准确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

13、每日按规定填写《学生宿舍管理记录本》《环境卫生检查评分表》;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15  请假需亲自办理请假手续,经本部门批准后由本人交给人事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如有急事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电稿或委托他人办理,事后两天内补办请假手续。

二、学生生活的管理:

为加强对学生生活的管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创建整洁、文明、安全的生活、休息环境,培养符合素质教育目标要求的合格人才,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1 、同学之间应互相关心、体贴,团结友爱,互帮互助。

2 、自觉遵守公共秩序,讲究文明礼貌,注意社会公德,不讲粗话、脏话。严禁在宿舍追逐打闹。

3 、遵守作息时间,熄灯后不得以任何借口从事其它活动(包括学习)影响他人休息。

4 、要妥善保管个人财物。少量现金要随身携带,大量现金要存入银行或托老师保存。不准将贵重物品及现金放入宿舍。不准带手机、MP3等电子产品到宿舍。

5 、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得进入男生宿舍。

6 、爱护公共设施,爱护公物,自觉节约水电。

7 、自觉维护房间、厕所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严禁在宿舍门前或向窗外倾倒垃圾、污水。

8 、保证室内清洁卫生,室内物品放置整齐,严禁墙壁门窗乱画乱贴、钉钉子,保持门窗墙壁干净无污迹。

 

9、每间宿舍安排一人担任寝室长。寝室长负责安排督促卫生值日人员,监督本宿舍内学生对本条例的遵守。发生问题必须及时向生活老师实事求是地报告。

10、宿舍内如发生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应保持冷静,服从统一指挥,自觉维护秩序,确保人身安全,不得哄闹滋事。

11、住宿学生应加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章,积极参与创建良好的宿舍生活环境。

12,餐厅就餐时要排队按规定位置就餐,保持桌面干净,严禁浪费。

13、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14、洗澡时学生严禁追逐打闹,防止烫伤,养成随手关水龙头的习惯。

15、学生请假需填写申请表由班主任或生活老师批准签字方可离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