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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庆市中小学生“曙光杯”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网络竞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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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知识网络竞赛的通知

 


各县(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网监支队,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着力提高中小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道路交通事故,倡导中小学生绿色上网、健康上网,营造“安全、快乐、和谐”的交通安全宣传文化氛围,培养从小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让学习和课余生活变得更加轻松快乐。市公安局、教育局决定联合安徽曙光化工集团和学乐中国教育网(www.xuelecn.com),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庆市中小学生“曙光杯”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网络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09年9月至12月,9月15日正式启动网络竞赛平台。第一阶段网上初赛为9月15日至11月15日,第二阶段现场决赛定于12月底(具体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

二、参赛对象

此次竞赛面向全市所有中小学生,市直中小学校和县(市)、区城镇中小学校要求全部组织参赛,其它具备条件的中小学校也要组织参加。竞赛分小学组低段(1—3年级)、小学组高段(4—6年级)和初中组三个组别。

三、竞赛平台

竞赛平台见学乐中国教育网www.xuelecn.com,并以图标链接的方式公布于安庆交警支队社会服务网和安庆市教育网,学乐中国教育网将在网站页面为本次比赛开发“交通安全知识”展厅,参赛者可以先学习后参赛,具体参赛规则和须知详见竞赛活动平台。参赛选手登录竞赛平台,必须实名注册方可参赛。竞赛采取flash游戏式闯关形式,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文本编辑纳入游戏中,前两关由学生自己闯,最后一关带动家长共同参与,每位学生可闯关5次,参赛者按积分排名,最高分为比赛最终成绩。

四、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冠名“曙光杯”,由曙光化工集团提供奖品,各组将产生个人一等奖5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30名。小学组低段直接在初赛阶段产生个人前50名;小学组高段和初中组按网络积分排名在初赛阶段各产生个人前50名后,将按比例抽选若干名选手参加现场决赛;同时设置组织奖15个(奖励人民币壹仟元),评选标准按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学校组织参赛学生人数比例及获奖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五、主办单位及组织领导

本次竞赛由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安徽曙光集团以及学乐中国教育网联合举办。为加强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竞赛活动成立组委会,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陈侠清任组委会主任,市教育局副局长吴功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长姜安、安徽曙光化工集团总经理王林、学乐中国副总经理高明爽任组委会副主任;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公安局交警副支队长余茂江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市教育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公安局网监支队和学乐中国教育网的专职人员组成,负责竞赛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六、工作职责及要求

(一)公安部门

1、积极协助学乐中国教育网制作和运营网络比赛模块,与曙光集团协调竞赛冠名的相关问题,解决竞赛奖品和组织工作经费。负责竞赛活动的宣传策划,并与教委协调实地决赛场地的安排和布置。

2、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结合交通安全进学校活动,在竞赛平台开通后,组织民警深入各参赛学校,对参赛学生进行专题宣传和辅导。

3、竞赛活动期间,市公安局网监支队要对竞赛平台的网络安全进行全天候监控,密切关注竞赛平台的动态,避免不良信息在竞赛平台出现。

(二)教育部门

1、市教育局9月5日之前,下发竞赛活动通知和信息。活动开展期间将不定期进行网上督察,对各地学校参赛人数进行通报。各区、县(市)教育局要把此次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网络竞赛当作本学期在校学生安全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2、各参赛学校要认真学习竞赛精神,熟悉大赛平台,动员学生踊跃参赛。有网络教室的学校要利用网络课堂集体组织学生注册和参赛,力求做到人人参与。参赛学校要确定一名领导组织、指导竞赛活动的开展,并指定专人负责竞赛工作的具体组织安排,要安排必要的时间,广泛深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确保比赛取得预期效果。

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登陆大赛平台,随时了解本地和本校学生参赛情况(凡学生注册信息不实的,取消评奖资格并不计入注册学校参赛人数),及时跟进组织、发动和辅导等工作。

各级公安交警、教育等相关部门对本次活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准备,充分做好比赛的各项准备工作。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紧密联系,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