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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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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教育中心,各直属学校,市区各民办学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发挥班主任在中小学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保障班主任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2009817,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为认真做好《规定》的学习贯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规定》。各地、各中小学校要在1020前将《规定》发至每一位班主任,并在教师办公室显要位置张贴上墙。各地、各校要通过培训班、研讨班、论坛等多种形式,组织班主任广泛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并自觉执行。市教育局将定期举办全市中小学班主任论坛、组织班主任报告会、评选名班主任工作室等途径,研讨新时期班主任工作。

     二、加大《规定》宣传力度。各地要积极与新闻媒体联系,集中宣传《规定》的主要精神,要对《规定》的“四大亮点”,即明确班主任工作量、提高班主任经济待遇、保证班主任教育学生的权利、强调班主任在学校工作中的地位等进行专题宣传。各校可利用广播、网络、校报校刊、墙报、专栏等不同方式开展广泛而深入的宣传,让全体师生员工明白班主任工作的重要性,让社会理解班主任,让家长支持班主任,依法保障班主任的权利和义务。

     三、落实班主任工作的政策措施。各地各校要根据《规定》精神,结合实际,制定班主任工作细则、班主任工作量规定等政策性文件,细化班主任的选用与调整、待遇与权力、工作任务与工作质量、职业道德与操行修养等考核指标体系,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发挥其最大效益。

     四、建立班主任工作激励机制。各地要定期开展班主任的评优工作,树立正面典型,宣传先进事迹,推广先进经验。各校要对班主任进行定期、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种奖惩、评优等的依据,健全监督激励机制,促进班主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安庆市教育局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三日

 

抄报: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