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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校舍信息采集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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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有关学校、民办学校:

按照“省校安办”《转发全国校安办关于做好全国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省校安办〔2009〕5号)以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宜政办发[2009]23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立即报告主要负责人,组织专人负责校舍信息采集工作,并将信息采集员名单报市教育局财务科。

2、信息采集表中涉及各项指标解释见附件,这次各单位只要填附表1-3,其中表3要逐栋填报。在填报过程中遇到有疑问的地方,请及时和财务科刘俊同志联系(5513182,13063287773)。

3、各校要根据要求需提供照片:

一是数码相机拍摄,如有校舍平面图资料,应原图扫描、翻拍或制图软件制作后录入。对危房校舍,针对危房结构存在问题部位进行拍照,当建筑物结构存在多处问题时,应分别拍摄并保存多张照片。照片录入格式为JPG文件,照片容量不大于1M,像素不小于1024*768,并在图片说明列填报照片的详细说明。照片文件命名规则:学校名称+单体建筑物名称+正立面+1位顺序码,如“安徽省长丰县下塘中学教学楼正立面1”。

二是建筑物照片至少采集4张以上(正立面、背面、左前侧45度和右后侧45度、安全隐患位置照片)。并在图片说明列填报照片的详细说明。将每张照片的拍照时间、拍照建筑物名称、建筑物代码、拍摄角度(正立面、背面、左前侧45度和右后侧45度、安全隐患位置)、照片说明信息作好记录,以备今后录入到信息系统中。

4、校舍信息采集表及学校照片务必于9月7日前上报市教育局财务科。

5、校舍安全不仅关系着教育教学活动正常组织进行,更关系着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请各校高度重视,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程开局良好、顺利推进,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各项任务。

安庆市教育局财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