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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学校甲型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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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教育中心,各直属学校,市区民办学校:

当前,我市学校甲型流感疫情形势严峻,各地各校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做好严防严控工作,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每日晨检、午检制度。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开展每日晨检和午检,主要采取“问、看、摸、量”等形式,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可配置适量体温表或红外线体温监测仪,以班级为单位,重点检查有无发热症状,登记缺课学生,做好书面记录,并将记录表及时交给校医或专职报告人,由专人填写全校每日的情况统计。晨检中,一旦发现有发烧(体温超过37.5℃)、头痛、咳嗽、流鼻涕或身体异常等可疑症状者,要通知家长带孩子离校就医,等症状完全消失并稳定2天后方可复课。

二、做好病情报告工作。如果同一个班级发现3例以上发热学生,应立即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并报当地疾控中心。市直学校报市教育局基教科,联系电话:5511592,5513622,或发送至:aqjjk@163.com.市疾控中心联系电话:12320,同时做好报告记录。

三、做好病情随访追踪工作。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要切实落实因病缺课追踪制度,完善信息收集报告。凡被确诊甲型流感的学生一律停课一周,待其症状完全消失并稳定2天后方可同意复课。学校每天要对因病缺课的学生电话追踪,一旦确定是甲型流感疫情,要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报告当地疾控机构和上级教育部门,并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全校各项防控工作。

四、加强学校健康宣传和教育。组织多种形式组织师生学习甲型流感防控知识。做好教室、图书室、食堂、宿舍、厕所等学习和生活场所的通风、消毒与保洁工作,倡导勤洗手、勤晒被、勤锻炼,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增强自我防护能力。

五、加强督查。各校要建立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消除防控的漏洞。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学校防控工作的指导与督查,要严防严控,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安庆市教育局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