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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外国语学校第一届工会委员会选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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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法》制订本办法。
2、本次大会选举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十三名(含主席一人)。主席由“安外”党支部推荐,采用等额选举的办法,委员候选人由各工会小组推荐,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即工会主席和委员候选人十六名,应选主席和委员十三名(东、西两校区委员各六人)。
3、本次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会员对确定的候选人可投赞成票、反对票、弃权票或另选他人。会员对候选人投票时,在候选人姓名右边的相应栏内打“√”即可。
4、大会选举所投票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选票无效。
5、候选人必须获得参加投票的工会会员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委员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委员人数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如果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
6、本办法经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安庆市外国语学校
2009年2月7日